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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合肥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企业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无纸化方式申报时,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、装箱清单,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、发票等商业单证。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验核纸质单证的,企业应当补充提交相关纸质单证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合肥海关
2020年3月13日